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澳门大学的交流合作,根据我校与澳门大学签署的《学生研究员计划协议书》,我校每年将选拔一定数量的博士研究生赴澳门大学中华医药研究院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现将2024年下半年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 报名学生为我校注册博士研究生,且在参加该项目之前,须修满学位课程一年及以上;
2.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违规记录;
3. 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以及学术交流能力和英语沟通能力;
4. 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5. 具有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已交清应缴学校的各项费用。
二、交流时间
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具体时间由双方事先共同协商确定,原则上不得提前结束访问)。
三、名额和专业方向
1.名额:3名;
2.专业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中药学、药学、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及生科类等专业。
四、选拔程序
1. 学生在报名前,应先了解澳门大学中华医药研究院导师的研究方向,结合本人读博期间的课题研究内容,并与本人导师充分协商,选择拟开展学术研究的澳门大学导师。详细信息见澳门大学中华医药研究院网站https://sklqrcm.um.edu.mo/academicstaff/
2. 9月30日前: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湖北中医药大学-澳门大学学生研究员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经导师同意及学院推荐,将《申请表》、支撑材料等汇总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同时发250404316@qq.com邮箱;
3. 10月11日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对报名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遴选推荐名单;
4. 10月18日前:推荐研究生材料提交至澳门大学,由澳门大学择优录取;
5. 2025年1月左右:前往澳门大学开展研究。
五、经费资助
学费由澳门大学资助,交通费、食宿及生活费等鼓励学院重点学科或者导师课题经费予以配套支持。
六、学生管理
1. 学生研究员以全日制学生身份在澳门大学注册,不取得澳门大学学位或修读任何课程;
2. 学生研究员必须遵守澳门大学相关管理规定,必须在教研人员的管理下参加研究活动。对纪律涣散、从事与学业无关的活动并严重影响学习、留学院校和外方导师反映其表现不良者,所在学院和导师一经发现应给予批评教育;对仍不改正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 学校将对留学人员进行行前教育,对其在学习、科研、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加强政治思想、心理健康、道德诚信和安全方面的教育。
未尽事宜请联系: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汪茜,68891326。
附件:
附件1.学生研究员计划报名表.docx
附件2.澳门大学及中华医药研究院简介.doc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