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高校教师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鄂教外办函[2022]4号),2023年学校将继续实施高校青年教师项目,选派教师出国研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高校青年教师项目面向省属公办本科高校和高职高专院校公开选拔。留学人员在外期限一般为6个月,经所在高校同意,留学期限最长可为12个月。
(二)围绕“双一流”建设需要,选派高校重点学科、品牌专业、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教学示范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骨干教师。
(三)选派经费由学校自筹解决,省教育厅根据资金管理政策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教学、科研和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四)外语水平应达到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条件(附件1)。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录取后须参加湖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外语培训或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派出。
(五)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 拟申报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人员;
2. 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 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留学资格,经批准放弃资格,且时间在2年以内人员(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人员除外);或未经批准擅自放弃,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
4.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学成回国后工作尚不满2年的人员;
5. 正在境外工作或学习的人员。
三、选拔办法
(一)申请人须按照《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的说明》(附件2)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请入选双百计划国外研修教师于2022年5月17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给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逾期将不予受理。凡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将予以退回。
(三)湖北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22年6月底前公布。
四、派出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二)留学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在国外期间,应遵守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有关约定,遵守留学所在国法律和留学单位的规定,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
(三)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派出学院相关负责人将与留学人员谈话,对其在教学、科研、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任务要求,加强政治思想、心理健康、道德诚信和安全方面的教育。
(四)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派出院系负责对留学人员实施目标和过程管理。妥善调整被录取人员的工作,指导、协助其办理派出手续,保证按期派出;安排专人与在外留学人员保持联系,指导和检查其工作情况;留学人员回国后,要进行总结评估和建档立卡,合理安排工作,充分发挥作用。
申报工作中有何情况,请及时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陈亚慧 李婧
联系电话:027-68891279 邮箱:1048394687@qq.com
附件:1、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2、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材料
3、青年教师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人事处
2022年4月25日